發(fā)布時間:2024-05-28 08:57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shù):
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規(guī)范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j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34號)、《無錫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市政府令第154號)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2024年度無錫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請各承辦單位認真組織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目錄明確的各承辦單位要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和文件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組織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 論證過程。
二、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 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決策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審議。
三、各承辦單位要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論證工作節(jié)點管理、流程控制、規(guī)范運行。
四、各承辦單位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立 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并在市重大行政決策系統(tǒng)中公布。
附件:2024年度無錫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來源:sfj_fzdyc